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 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 人,且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