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回答】向百家号咨询右上角“关注”法律,私信回复“咨询”,免费解答法律问题。@"京京京京“律师平台,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在农村,拆房子盖新房或者修路是很常见的。本来这是一件的好事,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有一些相关单位或个人利用老百姓对法律的无知,巧立名目拒绝拆迁补偿,伤害了老百姓应得的权益。
案例回顾:
近老赵就遇到这种事。他的祖屋在村子的西边。早在1953年,政府就给他发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座住宅持续了将近50年。2005年,房子因年久失修倒塌,老赵就住在儿子家,老房子无人问津,至今空着。
前不久村里因为修路占用了老赵的这块地。老赵心想,这个地方也是空的,被人占了以后拿点补偿也不错。然而没想到的是,开发商却以老赵的房子倒塌后没有重建为由,拒绝为老赵的拆迁提供补偿。得到消息的老赵没有吐出旧血。他觉得房子虽然倒了,但土地还是自己的,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案件处理结果:
针对老赵遇到的问题,律师做了三点分析:
1.老赵的房子属于祖屋,解放前是老赵家的财产。解放后,根据国家政策,当地政府正式将土地使用权给了老赵,所以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应该属于老赵。
2.由于土地使用权属于老赵,任何个人或单位要占用老赵的宅基地,都要征得老赵的同意,并给予老赵相应的补偿。
3.开发商拒绝给老赵提供补偿的理由是“闲置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土地。”但老赵所在的村从未申请过收回这块土地,所以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任何个人或单位要占用这块土地,都应该给老赵相应的补偿。
在律师的建议下,老赵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宅基地归老赵所有,开发商应尽快按标准进行补偿。终,老赵拿到了本该属于他的48万赔偿金。
案例分析:
后,总结一下本案中的法律知识:
宅基地被依法收回前,土地使用权人未发生变化的。因此,任何人或有关单位占用土地时,都应按规定给予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如果遇到开发商不合理甚至不赔偿的情况,要时间咨询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想了解更多有关“律师APP开发一个需要多少钱、律师平台开发、律师成品系统”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11年软件开发经验,上千家合作案例,深耕多个行业,特别对律师行业有深入研究,也开发的有律师行业成品系统,欢迎来咨询查看测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