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同主体的审查,主要包括对行业信誉的审查
在签订合同之前,审查一个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十分重要,这决定了合作方是否适合交易。例如,对方有无屡次违约的行为,是否存在拖账、赖账的“恶习”,以及对方在出现纠纷之后的应对方法。这些信息能够检验合作方是否属于一个优质客户,对于交易能否顺利履行、能否达到交易目的十分重要。可以通过网络搜索的方式,查询合作方有无涉及诉讼和有无行政处罚的信息情况。
一方面,可以了解对方是否经常涉诉,与其交易是否经常出现纠纷,是否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警告,以确定对方是否适合交易;例如,有的企业经常被起诉或被管理部门处罚,那么与其合作就存在较高的风险。即使交易Zui终完成,也可能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很多状况,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协调和处理。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诉讼信息,提前防范合作方可能在哪些环节出现何种问题。例如,有的企业不止一次因为拖欠应付款而被诉讼,虽然Zui后可能达成和解撤诉,但是这说明该企业有可能存在拖欠账款的风险,那么在洽谈合同内容的时候,可以提前约定,做出防范。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当初的意见稿讨论开始便引起广泛关注,作为一部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该《规定》的实施,对于全省的女职工来说无疑是多了一重劳动保障。如增加了“经期、更年期”的劳动保护,并对由此产生的休假时间、生育津贴及疗费用等也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接下来在女职工的招聘、管理等方面也面临了更多的挑战,比如规定中第七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在法律实务中,因合同而发生的虚假交易、诈骗交易、恶意磋商的事情屡屡发生,因此签约方必须提高警惕,从源头防范风险,也就是说在双方合作之前,首先应对合作方进行包括企业资质、行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等至少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以后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做好风险防范,减少合作方违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