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租赁期间双方的责任义务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在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可以作为参考,了解一下怎么解决,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吧: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这样才能更大限度的避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出现,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的房屋租赁合同会被法院确定为无效吧: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方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些情形,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或者是需要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话,来电咨询【郑州安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现在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大家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这样不仅能够较大限度的避免纠纷的出现,在出现纠纷之后,也能够尽快的得到解决,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者经出租者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者转租的,承租者与出租者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者应当赔偿损失。承租者未经出租者同意转租的,出租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者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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