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档案及目录夹删除)
删除功能为提供对于G code档案以及档案总管第二层级的目录夹进行删除功能。
以下为操作步骤:
(1) 系统模式设定为编辑模式。
(2) 按 PRG 键,切换群组画面为[程序功能]。
(3) 在档案总管画面,使用、 键或 PAGE UP 及 PAGE DN 键键移动光标,
并按 ENTER 键进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的目标磁盘区。
(4) 移动光标到指定删除的文件夹或档案位置。
(5) 按删除功能键,即弹出“是否删除”之确认输入框。输入“Y”再按ENTER 键,即删除
档案或文件夹。
注:删除之操作流程如上述步骤,档案经确认后删除,即无法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