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P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网站ICP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3、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及相应的资源;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1]
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2、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4、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5、业务发展报告;
6、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8、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