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分类是很详细的,根据申请地区、公司业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结合我们客户案例给详细解答一下:
一条
法律依据:根据2016年颁发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及2017年文化部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视频(直播)、动漫、音乐等互联网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视频/直播)、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直播/视频)、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即凡是经营这些类别的文化产品必须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简称:文网文证、网文证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审文化厅,审批时间:一般为受理后20-40个工作日,含有音乐娱乐产品、美术品、艺术品、演出具(节)目、动漫(画)产品、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展览、比赛活动的项目都需要申请《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流程
1、文网文的初步申请先通报送省文化局;
2、经过省文化局审批后,直接报送至文化部;
3、经文化部复审后,提出审批建议,或直接审批;
4、审批后返回省文化局,下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如果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代办或者其他行业资质证件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