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 项;
(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