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郑州碳技术研究院,研究中心转让流程
会初审通过后,方能正式办理租赁办公场所,聘用境内员工等手续,并持复审资料申请设立代表处。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审资料(一份):
(1) 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 理签署的加盖公章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表"(原件);
(2)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加盖公章的委任首席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首席代表一般由外方从境外委派,聘请国内人员须向对外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3)由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的合法开业证书(副本);
(4)由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译中文);
(5)由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书(原件、译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