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含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及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并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见附件2)计算税款。为更好的让国家税收改革的“大礼包”惠及每位纳税人,2018年10月在职人员工资将于10月初发放。
二、学校暂执行现行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操作规定,若国家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三、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问题,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实施步骤,待国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按规定执行。
具体的各专项附加扣除规定:
1.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2.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3.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4.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5.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6.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看明白没?每项能扣除多少钱?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首套房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并不是意味着直接在个税中减免1000元。
何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住房租金: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按照上述标准,能省多少钱?
月薪万元个税或为0
先来看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说明
已婚人士小李(独生子女)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房租4000元,有一 子女上小学,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有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小李至少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2000元扣除,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500-1000-2000)×3%=0元。
也就是,虽然小李没享受继续教育、大病医疗、首套房款利息三项专项附加扣除,但其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万元,每月交税可能为0了,即使工资涨到11500元也可能是零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