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药监)颁发的,专门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强制认证。作为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合规的生产及销售。食品企业想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由审核部门现场核查,确实具备完善的生产及管理能力,才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一般由市或区局接受申请,并现场核查,审核的标准基本是一致的,整体可以分为四大部分:一、生产场所
周边环境良好,无影响食品生产的污染。厂房内部的布局设计、施工符合对应的法规要求(如审查细则、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等法规)。
二、生产设备
必须具备所申请产品对应的全套生产设备,拥有随时开始加工的生产能力。并配备整套的检测设备,做好产品出厂检测工作。
三、人员与管理制度
具备分工明确的人员,如质量负责人、检验员、生产主管、采购、仓管等。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文件规范工厂的生产流程。
四、合格的样品检测报告
试制的样品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
以上四点都是现场审核的重中之重,必须全部齐全,才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部分新创企业来说,整个工厂的建设、运行,取证等工作量过大,容易走弯路,建议联系像我们这样专门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咨询机构协助办理,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