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制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从递交申请注册,到初审公告,到颁发注册证书,正常程序下来需要9个月左右时间。具体还要取决于商标局官方审理进度。这个周期已经大大缩短。不同类别审理进度也不太一样,一般像申报量少的一些类别审理相对快些。像申报量大的类别比如35广告贸易类,应该是所有类别审理*慢的,因为申报量多。这是商标正常程序下来所需要的时间。
如果商标经过实质审查,商标局驳回文件,申请人又提起复审。这样的话就需要更长的时间啦。或者商标在公告期,有人提出异议,商标进入异议程序,*终异议裁定又需要2-3年时间。复审过程中或者是异议过程中的商标都是不影响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