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法定代表者签订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到,企业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到,企业盖公章),应注明实际委托授权和受委托人的管理权限;
(3)责任有限公司递交公司股东会决定,具体内容一般包括:提升/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各公司股东实际承担提升/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和投资方式,修改章程协议条款;由公司股东盖公章或签名(法人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股东会议决议,具体内容一般包括:提升/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各发起者实际承担提升/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和投资方式,发起者认缴之外增大的注册资金的增资方式,修改章程协议条款基本内容:决定事宜、改动企业章程协议条款,由发起者盖公章或执行董事签名。
国有独资公司责任有限公司递交投资者对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协议条款的审批文件。
(4)企业公司章程:
以实体、继受、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证出资的,理应就实体、继受、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证所有权转移的形式、限期在公司章程中作出具体规定。
责任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盖公章或签名(法人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由发起者盖公章或列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国有独资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投资者盖公章。
(5)汇算清缴报告:
(6)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递交我国受权单位的审批文件;向社会公开募资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令证劵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7)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办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务必报检相关部门核准的,提交申请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8)集团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递交在书报刊发表的减资公告(三次)和注明债务清偿结论及债务处理措施的股东会议决议;
(9)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