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讨论河南上蔡郭庄王金鼎1号春秋楚墓出土有儿簋铭文中"洹"字读法及相关问题。簋之时代,从其铭文字体和有关辞例,同出铜器、陶器等看,似以定在春秋晚期前段为宜,而非春秋早期。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目前所见两周金文中"桓"字,或写作""、"",而未见有写作"洹"者。金文和楚简中却有"宣"写作"洹"的例证。将"洹"读作"桓",谓"陈洹公"即"陈桓公",不当,应读为"宣","陈洹公"即"陈宣公"。由此可对洹子孟姜壶"洹"字的读法重新加以审视。以往多读"洹"为"桓",谓"洹子"即《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的"田桓子"。据簋铭及清华简《系年》等新出材料来看,壶铭的"洹"应即"宣","洹子"即"宣子",而非传统认为的"桓子"。南阳汉画像石中的体育类画像石内容丰富,题材多样,刻画精美,涉及武术、蹴鞠、射箭、体操,斗兽等项目,是研究汉代体育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本文对大河口M22出土的气盘、盉铭文进行考释,认为其文意是穆公命气将其属仆驭臣妾全部转归霸姬,气没有执行此命,霸姬将气讼至穆公。穆公命气发誓要听从命令,如果违誓,就处以鞭刑五百,并罚金五百锊。气据此发誓,并记录下来。穆公又命气增加誓言,说如果不听从穆公命令,就处以鞭刑,并逐出宗族。气据此发誓,并记录下来。为记录穆公的命令,作了这二件盘、盉,要子孙们长久存用下去。在解读铭文的基础上,认为西周时期的誓仪一般分为三个为仪程:是命誓,一般是裁判者主持,发布誓辞内容,明确需遵守的事项及违誓的处罚;接着是报誓,发誓者根据命誓内容重复说出誓辞;*后是则誓,即发誓者确认并记录其誓辞,以备以后稽核。莲花池墓地29年发掘的67座秦汉时期墓葬中,形制有竖穴墓道土洞墓和土坑竖穴墓,葬具多为单棺单椁,少量为单棺,均为单人葬,葬式以仰身直肢葬为主,有少数仰身屈肢和侧身直肢葬。根据随葬器物器类组合可将墓葬分为四类,随葬品有陶器、铜器、铁器、石器和骨器。墓葬的时代为秦代至西汉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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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古河内地区,历史悠久。汉代是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为繁荣的时期,尤以汉献帝禅让帝位于曹丕,被封为"山阳公"居住于此而名声大震。焦作地下埋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其中出土的大量汉代陶仓楼,是极具地方特色的珍贵文物,不仅数量繁多、类型丰富,装饰精美、结构独特。根据陶仓楼的形制和结构,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带院落的多层陶仓楼、连阁式陶仓楼、联仓式陶仓楼和简式陶仓楼。其中,联仓式陶仓楼是东汉时期出现的一种新型陶仓楼,制作精美、装饰华丽,主要出土于山阳故城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汉墓群,反映了焦作地区东汉时期陶仓楼的发展演变和高超的建筑技艺,具有重要的历史及艺术价值。汉画像石是建筑构件,其形体的外表呈现平面状,它决定了画像存在形式,使汉画像石呈现平面装饰的特征。本文试图从雕刻技法、图形运用和艺术表现三个方面来研究汉画像石的平面装饰方法,探讨汉画像石形成的平面装饰形式的特点及其影响。倗戈"用燮不廷",李家浩先生信从清代学者马瑞辰的说法,将"燮"读为"袭"。但"燮"、"袭"通假目前没有发现例证,将"燮"读为"袭"的立论和举证都存在很大问题,实际上不足采信。倗戈"用燮不廷"之"燮",应当训为和,"用燮不廷",与毛公鼎"率怀不廷方"、逨盘"方怀不廷"含义相近,谓协和那些不来朝觐的国家。清华叁《说命中》简3之"燮强",整理者李学勤先生读"燮"为"袭",非是;廖名春先生训"燮"为"和","燮强"指团结诸"强",正确可从。又清华叁《芮良夫毖》简13"畏燮方雠"、简14"燮仇启国",整理者赵平安先生将"畏燮"之"燮"读为"袭","燮仇"之"燮"训为"和",前后解释不同;其实"畏燮方雠"之"燮"也当训为"和","畏燮方雠"谓以威力协和四方之仇敌。
巴中石窟中的观音菩萨造像窟(龛)多达1余处。巴中石窟可分为四期:即隋末初唐期、盛唐期、中晚唐期和宋及以后时期。初唐、盛唐时期观音菩萨造像多为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二力士二天王组合及"西方三圣"和"西方净土变",药师、观音、地藏等组合形式,观音菩萨单身像龛还很少。到了中唐以后,观音菩萨的单身像以及以观音菩萨做主尊的造像就多了起来。唐代是巴中石窟观音菩萨造像内容*丰富、数量*多的时代,特别是中晚唐时期,观音菩萨造像达到了鼎盛。依据葫芦沟墓地中存在的空白地带可将其划分为北、中、南三区。该墓地的中、晚期阶段出现了不同的墓向、葬式和随葬品。墓地还体现出性别和年龄在区划社会集团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葬入的人群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很强的凝聚力,而作为人类繁衍的基本单位,即或父母加上子女的这种家庭因素则明显弱化。通过系统梳理东周王城的相关考古发掘资料,对东周王城城郭的认识有较大的突破。东周王城不仅存在内城外郭,在其晚期又于郭城之外的西南部形成一座小城,从而形成内城外郭和小城与大城南北并立的复杂形制。东周王城城郭的形成也有其历史背景。
"单"字的本义是一种带柄投石器,用于狩猎和战斗,后来小型的不再重要,大型化的则发展为砲。汉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单"组织,由城市居民组成,具有检弹不法、组织兵役、互助等多种功能,是唐宋时期民团的前身。《诗·大雅·公刘》《尚书·金滕》《逸周书·大聚》等文献表明周代已经存在类似的"单"组织;而城门外的本是空场和"单"的活动场所。商代都城的周围设置有东、西、南、北四个单,它们能够处置俘虏,可能已具有后来"单"组织治安防卫的职能。商代的"单"有更明显的官方性质,其官长的称号为"单",他们所作的青铜器上署"单"的铭文。位于鹤壁市东南约4公里的后营墓群,规模庞大,时间跨度长。这类大型墓葬区作为城市布局的有机部分,是寻找城邑的有效线索。比照后营墓群的年代、特点、地理位置,再加之相关学者对于赵都中牟的王陵区认定的佐证,推断后营墓地应是赵都中牟的平民墓区。南京城南颜料坊工地近年出土的六朝墨书瓷器总计92件。迄今为止,在六朝建康城遗址考古发掘中,出土墨书瓷器数量*多、*为重要的地点,可以推考为六朝时期秦淮河岸四航之一的竹格航。根据层位关系以及器物的造型、装饰特点等,这批墨书瓷器分属孙吴西晋、东晋、南朝三个时期。其器类仅见钵、盏、盘,墨书*少者只有1字,*多达4余字,一般书写于外底露胎处。其字迹大多清晰可辨,所见书体不一,反映了当时都城普通民众书法之面貌。墨书内容大体可分6类:姓名类、器名类、器物用途类、吉语类、符号类、记事类,其中以标明器物所属关系占大宗,目的是为了将容易混淆的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来,从而达到卫生的要求。墨书中的"塸(区)"乃六朝时期钵类器之本名,"共食""众食"则与佛教斋仪有关。六朝墨书瓷器或受汉代墨书陶器及漆器上的物主标记影响,与宋元以降的同类器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根据目前的材料,还难以得出六朝墨书瓷器曾经直接影响日本的结论。1年,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洛阳邙山东汉陵区内征集到一枚封泥,形状为方形,封缄方式为方槽式检,背面有三道绳痕嵌入泥中,正面阳文篆书"原陵监丞"。通过与已发现的其它东汉时期的封泥形制、印文特征的比较,明确了该封泥的时代。"原陵"作为东汉的座陵园,目前具体位置并未确定;"监丞"为东汉陵园食官"食监"的副职,主要负责祭祀,"原陵监丞"封泥的发现,对东汉帝陵的方位及陵园职官的研究有积极意义。本文还通过已发现的有关两汉时期的封泥、印章,结合文献记载,对汉代陵园职官的具体构成和分工进行了梳理。西汉时期,陵园周边具体的管理机构有陵庙、寝园、陵园,陵庙、寝园有令、丞、郎;陵园除令、丞、郎外,还有校长;食官有令(长)、丞。东汉时期,陵寝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机构减省,不设陵庙、寝园,陵园兼有原来寝园的职能,陵园职官有令、丞及校长,食官有食监、监丞。僧渊造像碑,为北周高僧僧渊所造,早年发现于陕州宝轮寺,是河南仅存的几件北周造像之一,且有确切纪年,是研究北周佛教的发展和建德法难的重要实物资料。本文对其雕刻内容、造像题材以及艺术风格进行考察和研究。1年在洛阳市红山乡工业园区发掘清理了一座唐代墓葬,墓主人是唐慎州司仓窦州潭峨县丞张文俱。墓内发现有明确纪年墓志一合,填补了洛阳地区以往发掘唐墓无唐代早期纪年墓的空缺,为研究唐代墓葬断代分期提供了新的确切标尺。该墓出土1件"八星拱月"三彩盘,打破了以往人们普遍认为"唐三彩"是盛唐时期才出现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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