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豫之门》大讲堂
曾国在商代晚期的甲骨卜辞中就已经出现,由甲骨卜辞结合西周金文、考古遗存、锡料来源等多方面来看,商代曾国地望应该在两周时期曾国位置,即今湖北随州,曾国与商王朝是睦邻友好的军事同盟关系。学者曾引用一些卜辞中的"曾"并非作为地名或国名使用,而是一种副词用法,不能据此来说明商代曾国的地理位置。商代曾国也难以断言族姓,与夏代姒姓鄫国的关系还需探讨。上海博物馆在上世纪6年代曾收集到一件!,马承源先生著文指出!当为晋器。此观点得到了学术界的一致同意,如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等均认为器主"长子沫臣"为晋人,而搜集楚器较为的如刘彬徽《楚系金文汇编》等亦未收此器。本文对长子沫臣!进行综合研究,通过此!中出现的"芈"姓,初步认定其当为楚国器;再考订铭文字体的特点与南方楚系文字接近,而与中原同期文字字形较远;由铭文右行以及"!"类器在中原及楚系中出现的频率及制作的精粗等,论定此长子沫臣!实为楚器。*后,联系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及湖北黄陂发现的长子狗鼎等,认为此!铭中之"长"与长子口、长子狗之长实有相承关系,由此初步推测了西周时期长国、厉国的迁徙方向。13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老虎洞南朝墓M1出土13件带有文字的墓砖。这些墓砖按其文字内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宋景平元年太岁癸亥七月许作"砖,12件。砖铭揭示该墓年代上限为南朝宋景平元年,即423年;许姓人物应该是墓主的亲友,也是制作相关墓砖的负责人。另一类是"会稽永兴西乡相藏里许督自书之"砖,1件。其中"乡"、"督"等字写法较为独特,值得注意。砖铭表明其内容为墓主自定,而该墓砖很可能是在墓主生前就制作好的。此砖是萧山在六朝时期称"永兴"的件实物证据。砖铭中出现了具体的乡、里名,可能是浙江省内首例,为研究六朝时期萧山地区的乡里制度提供了新资料。本文对其中疑难字作出释读,并对其中"自书之"、"乡里"等行文格式加以探讨。《朱仙镇新河记碑》对于研究贾鲁河水运与朱仙镇商业兴衰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有重要价值。按《朱仙镇新河记碑》所载道光二十三年的黄河大水是朱仙镇水运衰落的转折。光绪八年新疏浚的贾鲁河道由王堂新河、李牧岗至张市镇两部分构成。贾鲁河河道的变迁是导致朱仙镇商业衰落的根本原因。通过对考古发现的诸多史前至夏商时代城址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龙山文化时代是城郭之制的孕育、形成时期,藤花落、宝墩、石峁等城址已基本具备城郭之制特点,陶寺城址施行城郭之制的可能性非常大,但芒城、双河和紫竹村城址不属于城郭之制,只能算作双重城垣防御。夏代为城郭之制的初步发展阶段,新砦城址的布局实质上已具备城郭之制,望京楼城址具备城郭之制的布局特点。商代以后城郭之制得到推广,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洹北商城等都城,以及垣曲商城、盘龙城、牛城、三星堆等方国城址,大多推行城郭之制。所谓"夏商无城郭说"或"夏代无城郭说"等观点是与考古实际不相符的。宋代朝奉郎萧揔乃皇室贵胄,其墓志涉及宋代名人、萧姓源流、地方史志等问题,是珍贵的出土文字资料。11年济源市承留镇承留村发现了一座仿木结构砖雕墓,墓壁砌筑有门窗、铺作、檐枋等古代建筑构件以及桌椅家具类砖雕,出土了宋代铜钱,初步判断为北宋中晚期墓葬,为研究济源及豫西北地区古代建筑风格、丧葬风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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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土建筑是早于木结构建筑的独特的建筑形态,在豫西古代地坑院分布区域发现的清代土工营造尺,其独特的构造与刻度单元及其在地坑院建造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为研究古代黄河中游文明的发展与古代建筑史、艺术史、科技史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填补了学术界的一项空白。根据对成都平原先秦聚落的分布、聚落的密度与规模以及聚落的结构的分析,并结合考古学、环境、生业等对聚落变迁动因所作的初步推测与解释,可以认为成都平原史前人群*初是从岷江上游迁徙下来的,并随着对成都平原环境的适应逐步向平原腹心地区移动。岷江冲积扇未发现三星堆文化聚落可能与洪水有关。电话报名地点原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曾经征集到一件人首形玉佩,通过与石家河文化典型玉器的对比,可认定其来源于石家河文化,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代早期,墓主可能是当时酋邦中专门从事巫术活动的巫师,它是巫师主持祭祀或行使巫术时通天致神的法器。
西晋时士族势力得以发展,士族操控官吏选举过程,形成垄断;皇权一方面依赖于士族势力的支持,另一方面皇权又加强对士族的控制,要求其生前死后都效忠于皇帝,由此形成大臣的陪葬制。士族一般聚族而居,重视亲情和家庭,死后实行家族附葬制。士族为了保持自身优越性,恪守士庶不婚的信条。本文结合考古发现的墓志,从君臣间的陪葬制、家族附葬制、士族内婚制等方面进行分析,力求反映西晋社会门阀制度的发展。仿木构墓葬是古代墓葬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形式,它的出现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这种墓葬类型起源于汉代晚期,但在战国至西汉前、中期的墓葬中即已出现仿木构的因素。出现原因有经济、技术上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有"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观念作为思想基础,厚葬风气也有助推作用。每个朝代的衣冠之制,不权力的象征,事关的合法性与皇权的神圣性。古代帝王在自己的冕服上所寄注的思想、意志、情感一览无余。古代羽翎作为冠冕佩饰,一般是帽后飘摆。据目前所见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羽翎作为配饰刚开始固有其等级象征意义,但未成定制。汉代文献记载,从战国时代赵武灵王到秦汉皇帝,皆有将羽毛赐予武将作帽盔装饰以示英武之举。北朝时期出现了用山雉尾条装饰头盔的情况。元明之际朝鲜的李朝流行的汉语教科书中也出现了鸬鹚羽毛制成翎子以做装饰的记载。到了明代,官服冠冕始缀天鹅翎。清初的文献记载从侧面证明羽翎佐饰冠冕的观念仍存在。清代羽翎作为冠冕佩饰,带有深深的萨满文化烙印。在古代经学礼制构建视野中,冕制流变始终重视"义本礼经",这也是清朝正统意识和新政心态的重要体现。其冕服制度设计深受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服制经验和制度创建程式的影响。花翎作为官服配饰也体现着奖惩的示范意义,有着重要的制度规范导向。在三峡地区已发现8处人类化石地点,既有距今2万年左右的欧亚大陆早期人属成员,也有距今1万余年的晚期智人。这些材料对研究直立人及早期人类和晚期现代人的起源与演化等,均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客观并科学规划三峡地区的古人类研究工作,是该地区相关科研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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