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主要区别,是普通合伙的全体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经营管理,并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是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种是普通合伙人GP,负责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并且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种是有限合伙人LP,不负责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仅仅是以对合伙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那么什么是无限责任?什么又是有限责任呢?无限责任是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投资人应当用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企业财产不足的,投资企业的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去填补。
有限责任呢,是出资人以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出了多少钱,就承担与出资额一致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形式,是融合了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在普通合伙中普通合伙人可以直接从事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这样合伙的组织结构就更加简单,也节省了管理的费用和运营成本。
普通合伙人呢又要对合伙事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样就可以促使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的事务尽职尽责。你不好好干活不尽职管理,就要承担无限责任,压力很大啊!在我们国家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表现为是以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的,既然是合伙企业,就要符合《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