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许多非盈利性质的单位,给社会做出了很多贡献,在许多领域成就非凡。比如我们熟悉的民办院校、医院、福利院、文艺团体等。概念: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也叫民非组织。
民非企业登记设立要求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化”等字样。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也叫名非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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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非企业设立登记、代理基金会注册/代办民非企业执照:养老、助残、社会工作、社区服务
民非企业注册、各行业研究院、研究中心、促进中心、服务中心/代理民非企业注册、志愿者服务中心、应急救援促进中心
代理民非企业注册、信息科技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促进中心/代理民非企业注册:健康、医疗、研究院、促进中心
代理民非企业注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代理审批民非企业注册、教育培训机构,助学促进中心
代办民非企业执照:医疗、健康、研究院、养老、助残服务/代理民非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代理民非执照,医疗、健康、各种专科疾病、研究院、研究所/代理民非企业注册:社区服务、小动物救助及无害化处理
代理民非企业执照、孤独症康复中心,自闭症关爱中心/代理民非企业注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代办民非企业执照:养老、助残、社会工作、社区服务/代理审批各市、县北京商会/工作事务所、书画院、文化园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