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朝为清代开国时期,明末的一些遗风此时仍在延续,瓷器制作方面则显示出承前启后的艺术风格。本文通过故宫藏带有顺治纪年款的瓷器出顺治朝瓷器的基本特点,故宫藏单色釉云龙纹盘应为顺治御窑厂瓷器的典型式样;根据藏品中带有"大清顺治年制"官窑款瓷器的品质不同,结合文献史料提出御器厂在顺治八年甚至更早已经恢复生产;顺治十一年当为御器厂独立建立窑厂为清宫烧制**瓷器的标志,但其发展有起伏,不能一概而论。铜镜是古人的日常生活用具,不但有饰面照容的功能,还承载着我国传统的民俗文化,具有较高的文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内乡县衙博物馆馆藏铜镜多达数十面,本文主要按时代顺序,选取馆藏中部分有时代特色的铜镜从造型、纹饰、铭文等方面进行艺术赏析。秦式短剑概念提出已近二十年,其间出土短剑数量猛增,对其型式和年代有必要做一些调整。从秦式短剑出土数量多、兽面纹格形制高度统演变同步有序等方面可以认为它是秦人特有的一种文化因素。本文还根据出土新资料,从技术传统和纹饰风格两方面探讨秦式短剑的渊源当追溯至西周中原地区的兽纹柄剑,不应牵强附会北方草原风格物件。通过资料的梳理,可以认为冀北花格剑及中原各诸侯国花格剑也是西周兽纹柄剑的延续和发展。一些实物线索也显示,西周前期的柳叶形短剑、人面纹短剑,后期的兽纹柄短剑,以至东周大量流行的兽面格短剑(秦式剑和花格剑),它们的发展演变是传承有序的。木俑源于战国楚地。汉代木俑集中出土于四个区域,以甘肃为代表的河西地区,以四川、两湖和江苏为代表的南方地区。其中江苏地区出土木俑以扬州、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域为主,类型多样,有仪仗俑、侍俑、伎乐俑以及动物俑。其所代表的文化传承、内涵以及文化属性显示出楚文化的重要影响。江苏汉代木俑制作延续了楚国木俑制作方法,分别是整木雕刻和拼接。木俑线条刻画上,江苏木俑整体偏圆润,楚俑线条方硬。在发饰、服饰等方面,江苏木俑也与楚俑表现出明显差异。在木俑组合与墓主身份上,西汉早、中期木俑以兵士类仪仗俑为主,侍俑为辅,有一定数量的乐舞俑;中晚期以生活类俑为主,舞俑、乐俑基本消失不见,部分汉墓仅出现动物俑。楚俑"镇墓兽"职能在汉代木俑中已经淡化,但不同地区的随葬木俑在随葬位置上具有一定共性。脱库孜萨来寺院遗迹位于现在新疆图木舒克市,是古代疏勒国和龟兹国交接之处。世纪初,法国学者伯希和在该遗迹发现几件佛教故事塑像,至9年代,由法国学者考证其内容。这些塑像为研究佛教故事图在丝绸之路的流行提供了重要材料。本文将这些佛教故事塑像的题材内容和造型与龟兹境内的克孜尔石窟壁画进行比较,试图探讨西域佛教交流的一端。
二里头文化铜铃是夏文化早期的青铜器之一,2世纪5年代以来考古发掘出土的可以确认的二里头文化铜铃约12件。本文根据出土二里头文化铜铃扉棱的不同,结合铜铃顶部、肩部、铃壁等多部位的特点,将这些铜铃分为三型::型为平行四边形扉棱的铜铃,B型为上窄下宽形扉棱的铜铃,C型为长条异形扉棱的铜铃;同样,依据对出土铜铃的类型学分析,并结合铜铃的铸铜技术分析,以期探讨铜铃在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发展及演变轨迹。从河南洛阳出土的唐东都福先寺广宣律师墓志可知,唐代洛阳寺院福先寺律学"首冠天下"。从唐玄宗开元初年,中经安史之乱,直到唐文宗大和初年,历时一百余年,洛阳福先寺律学久为隆盛,驰誉中外。福先寺僧人道璇受日本学问僧荣睿和普照的迎请,东渡扶桑,阐扬律教,启彼宗途,为日本佛教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马衡先生是杰出的金石学家。他曾亲赴洛阳太学遗址调查汉魏石经的出土情况,对汉魏石经有深入细致的研究。河南博物院藏有四幅珍贵的"汉魏石经"初拓本,上面因有马衡先生的墨书题跋及对残石拓本的考证与研究,使此汉魏石经残石拓本锦上添花,极其珍贵难得。据文献记载,华北至少有39处古代锡矿,分布于河南、河北、山东、山西与陕西。不能排除商代在华北获得锡料的可能性。内蒙古与新疆产出许多锡矿,而邻近的阿尔泰山、叶尼塞河谷地以及七河地区,均有丰富的锡矿,其中部分矿区从安德罗诺沃文化以来即已被开采,还需考虑商代是否有锡料来自中亚地区。陶器起源于我国长江中游南岭以北的江南丘陵地区,这些陶器均为圜底器,各方面都显示出原始的特征,伴出石核-石片打制石器,骨、角、蚌器发达。这与我国北方、俄罗斯远东地区和日本发现的年代稍晚、伴出细石叶的平底陶器有明显差异,但与圜底陶器的共存又显示了后者可能受到我国南方地区早期陶器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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