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河南博物院藏汉代时期的封泥、印章加以略考,概述了它们的特点,并讨论了印章涉及的古代官职制度、历史地理等。新成立前,和美国曾经进行互相摸底式接触,但终因地域需要和意识形态上的一致等因素,选择并实行了联苏抗"一边倒"政策。从新6年的历史来看,"一边倒"战略有利也有弊。美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反思,为我们重新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日本收藏的三件青铜器上的铭文,不应为"长"字,而应是"先"。三件器物时代较为一致,均属殷墟文化二期之时,且等级较高。三件器物应出自于山西浮山桥北墓地,极有可能是桥北M1内的随葬品。结合其他"先"铭青铜器,为判定墓地的性质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是对徐州地区新发现的一座汉墓的2块汉画像石进行的考察与研究。根据实地调查与走访,文章介绍了这些画像石的发现经过,对其图像进行了描述。在对画像内容与艺术技法的比较研究中,分析了这批画像石的发现地为萧县(现属安徽省宿州)龙城镇陈沟村;根据与萧县近年发现的汉画像石内容与形式的对比研究,证明此批画像石与萧县博物馆中龙城镇陈沟村出土的画像石是同一时代,有相同的图像内容与相同的雕刻技法。此批画像石对于徐州地区的画像石研究具有重要价值,是汉画像石中的精品之作,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与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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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陕间处于中原、关中与长江流域交往的中间地带,本文通过对鄂豫陕间二里头文化时期文化格局的分析,探讨了这一地区文化势力的变迁及其对于二里头文化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四川安岳县云峰寺摩崖造像K11"地藏十王变"应开凿于五代。比较以往同类发现,该铺地藏十王变特点明显,包括以连环画的形式,完整呈现亡魂进入地狱后经历的一系列过程,重视宣判场景表现,对六道图像的灵活运用等。该铺图像是在内江清溪普陀岩"地藏十王变"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代表该类图像一个独特类型,且均在藏经洞所出Ch.44+Ch.212+S.3961类图像基础上简化形成。通过对比,可梳理出唐末至宋初,川渝及敦煌地区该类图像P.23类→绵阳北山院K1类→Ch.44+Ch.212+S.3961类→云峰寺K11类和圣泉寺K1类的演进序列。以云峰寺为代表的川东地区五代龛像,造像题材多以较固定的组合形式出现,已经形成一个兼顾信众现世、死后及来生的佛教信仰体系。1年代末至193年代初,画家兼界慈善**王一亭用水墨画形式,绘制多幅表现灾情和灾民、题写募捐文的"流民图",并将作品或印刷复制品应用于他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民间义赈活动中,用于劝募或义卖筹款,发挥了重要实务功用。王一亭绘"流民图"远袭宋代郑侠以来地方官吏制流民图劝赈的图绘传统,近承清末民间前辈以木版灾情画向汇报灾情和赈灾成就的惯例,而在作品表现形式上,王一亭却未遵前人线刻版画的程式,而是以文人画一脉笔墨表现,尤其受到清代徐渭、曾衍东等非正统画家表现手法的影响。古代院体绘画和文人画鲜少涉及民生苦难主题,而王一亭借助古代乞赈图绘资源,拓宽了传统绘画表现的题材范围;王一亭集中创作"流民图"的时间先于2世纪3、4年代受西方绘画影响而广泛兴起的现实主义绘画潮流,这不仅凸显王一亭的前瞻性,更显示了画现代变革路径中,传统资源再生、转化及发展。党项拓拔氏的族源(族属)问题,为民族史学者长期以来争鸣讨论的热门话题。*具代表性的,是"鲜卑说"与"羌族说"两种观点。本文结合相关文献、出土资料及学者论述,对新出土的唐《拓拔驮布墓志》考察研究后认为:此志清晰勾勒出志主先世以鲜卑融入党项,再为吐谷浑名王,后内附唐廷的曲折历程,是党项拓拔氏源出鲜卑的新的重要实物证据。拓拔驮布支系(东山部)与建立西夏的拓拔守寂支系(平夏部)应同出鲜卑,后分支各为部落,独立发展,两者既有联系,又有不同。《拓拔驮布墓志》同"鲜卑说"史料及学者观点可互相印证,"羌族说"学者驳斥"鲜卑说"的论据颇多值得商榷之处。《拓拔驮布墓志》还对研究唐朝对归顺蕃将态度问题,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历史资料,志文中提及的"默啜之乱"、"六胡州之乱",可与史籍记载相互印证,值得留意。
本文对河南省开封市博物馆收藏的几件商周时期的有铭青铜器进行了介绍与考释,并就相关问题作了简单说明。5年11月,徐州博物馆在徐州市区东部的楚岳山庄小区建筑工地上发现一座砖室墓,经现场清理后出土遗物共43件(组),有陶俑、陶牛车、瓷碗、金扣饰等。依据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的特征,该墓的时代应在北齐时期。本文对新著录的两件扫父养朝簋及与旧录的昶鼎、昶盘、昶等相关铭文中以往缺释或误释的文字进行了重新探讨;认为这几件器物的器主皆系扫父养朝,其时代系春秋早期后段,其与《贞松》所载同出的一些养国铜器,皆于2世纪2年代末出自河南桐柏县平氏乡张相公庄(今平氏镇新庄)的养国家族墓地,从而复原了相关铜器群的出土背景,纠正了过去的一些误解。通过对昶伯夏父簋和昶伯夏父罍铭文中"夏"字的讨论,对古文字中相关"夏"字的构形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对传世的昶伯匜铭文中的"夏"字等文字进行了重新释读。南阳夏饷铺村鄂侯家族墓地M1所出昶伯壶的器主昶伯可能系养国公族,其时代为春秋早期,该器可能系养国贵族助鄂侯之丧的赗器。
沈从文发现"丁都赛"杂剧砖雕的研究价值并撰文予以介绍,刘念兹则从戏剧文物的角度作了研究与评价。14年,郑州市华夏文化艺术博物馆新征集到分别刻有"杨揔惜"、"丁都赛"、"薛子小"、"凹敛儿"名字的四方北宋杂剧砖雕。其中,"薛子小"扮演的脚色为副末,"凹敛儿"扮演副净,"杨揔惜"扮演引戏,"丁都赛"扮演末泥。这组砖雕中的主人公大约活动在1126年1月至9月间,砖雕的制作或稍晚。砖雕印证和补充了文献记载及以前发现的戏剧文物,对于研究北宋杂剧的脚色装扮和演出形态,提供了可供研究与比较的实物资料,具有很高的价值。对河南地区北宋时期壁画墓的形制、表现形式、内容作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河南地区所发现的壁画按照当时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并探讨各地的区域特征。认为登封,洛阳,林州这三个地区*具代表性,其中以登封地区的*具典型性。而其他地域的壁画则具有兼具吸收或混合存在的特点。随着靖康之变的发生,登封地区类型的壁画发展也随之戛止,而林州地区类型的壁画则在金墓中得到了继承。《殷周金文集成》11914号距末上的两字,以往学者在字形释读上有误,通过观察的照片,这两个字应当释作"圣守","圣"字可以通假作"亭",那么"圣守"就应读作"亭守",按照器物命名惯例,这件器物当改称作"圣守"距末或"亭守"距末。《文物》211年第9期刊布的一件楚国铜矛,发表者未能正确释读出器主名,只能释读作"竞□"。从发表的图片可知,器主的名字当是从"力"从"又"从"畏"声的一个字。典籍中"竞"可以通假作"景","畏"可以通假作"翠",这件铜戈的器主乃是战国有名的楚国将军"景翠",这件铜戈当改称为"景翠矛"。豫西南鄂西北地区乱石滩、大寺、下王岗等遗址的龙山晚期遗存进行分组分析,可分为两段,段相当于石家河文化中期晚段,年代为距今43-42年;第二段相当于石家河文化晚期和王湾三期文化晚期,年代为距今42-39年。通过对该地区龙山晚期遗存进行文化因素分析,将其分为:、B两类,其中:类遗存包括乱石滩、大寺、七里河、下王岗遗址组,属于石家河文化中、晚期遗存。B类遗存包括乱石滩、大寺、下王岗遗址第二组,八里岗、下寨、青龙泉、店子河遗址组,为王湾三期文化晚期遗存,可命名为乱石滩类型。豫西南鄂西北地区在段为石家河文化分布区域,王湾三期文化尚未在该地区出现。到了第二段,除七里河遗址外,王湾三期文化已经占据该地区。以往所谓"乱石滩文化"等命名只是将不期、属于不同文化的遗存混为一谈,不能成立。1-211年,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新郑望京楼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本次发掘采取象限布方法,共发掘了12座商代小型房址,多数位于IV区,少数位于I区。此次发现的小型房址均为地面建筑,由规整的长方形房间组成,房间的数目不一,可分为单间和多间。部分房址发现有通向室外的门道,门道朝向不一,说明房址的方向并不十分统一。房址上部的墙体基本被完全破坏,仅残存基槽部分,在个别房间及墙体内发现有柱洞。根据房屋的倒塌堆积推断,原房屋墙体有夯土、草拌泥和土坯等多种形式。出土遗物多包含在房屋垫土之内,多为陶器,少量石器、骨器及蚌器,陶器一般为鬲、大口尊、盆、罐等残片。根据开口层位及包含物可知,这些房址的年代分别为二里岗文化下层二期及二里岗文化上层一期。此次发现对于深入研究商代前期社会等级制度及平民日常生活、生产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世纪6年代以来,西安、扬州等地出土了一些唐代真珠作为配饰的首饰和佛教用品。唐代真珠目前是学术界研究的薄弱环节,表现在对传世文献挖掘不够和研究深度、广度有限。笔者利用考古发现和传世文献,对唐代真珠的来源、社会应用、特质和文化寓意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明,唐代域内真珠主要产于岭南等地,域外真珠则通过朝贡和广州对外贸易等方式输入,在长安、洛阳、扬州等大城市销售。真珠与唐人生活密切相关,应用于世俗社会和佛教界。在世俗社会,真珠用于制作家居用品、服装、首饰;在佛教界,真珠常用于制作佛像、璎珞、幡幢、香炉、宝函等物品。真珠以其独有的高贵气质和的社会功能,成为唐代上层社会中皇室成员、**官僚等群体使用的品,是他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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