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东江村出土的小邾国墓地为山东古国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本文试图从该墓出土文物的几个方面入手,对小邾国历史进行尝试性探索。东江村一号墓出土的邾友父鬲的时代应该在西周宣王时期;而二号墓的邾君庆则有可能到春秋初,可能与史书上记载的郳犁来有关。关于铭文中出现的秦妊,邾君庆的夫人,笔者提出可能出于鲁国秦氏。就岩画的分布体系而言,可分为北方地带岩画、西南地区岩画和东南沿海岩画。北方地带各个区域的岩画分布有着明显的共性,而其所具有的鲜明特点又使得它区别于其他体系的岩画分布。在对秦安大地湾和陇县原子头等遗址"史家类遗存"的内涵、分期与年代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渭水流域"史家类遗存"的时空分布及其源流进行探讨,认为"史家类遗存"源自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是介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之间的文化遗存。庙底沟期文化主要源自"史家类遗存",关中地区应是仰韶文化的演化中心。大云山汉墓区为西汉代江都王陵园。陵园内共发现主墓3座、陪葬墓11座、车马陪葬坑2座、陪葬坑2座以及陵园建筑设施等遗迹。其中,M1与M2出土了包括玉棺、金缕玉衣等在内的漆器、铜器、金银器、玉器等精美遗物。结合文献和出土资料,M1墓主人为西汉代江都王刘非。三杨庄聚落遗址发现的庭院内的房屋建筑,符合汉代一般民户建筑的"一堂二内"的记载,也与汉代"五口之家"的家庭规模相适应;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规定"一宅"的面积是"大方卅步",约相当于今天17多平方米。三杨庄聚落遗址中庭院面积近2平方米,基本符合《二年律令·户律》中普通民户"一宅"的面积。这表明汉代关于住宅大小的规定,可能是一项长期实行的比较稳定的制度。汉代人所抨击的"田宅逾制"问题,是说"田"、"宅"都不能"逾制",其中"宅"的面积大小的规定必定是长期存在的;三杨庄庭院遗址,可能就是《二年律令·户律》中"民宅园户籍"中"宅园"的真实再现,"民宅园户籍"应是记载民户家庭人口情况、住宅及其附属物"园"情况的综合簿籍。
本文将综合自然地理分区和考古学文化研究相结合,分别考察了青藏高原东南部3个地理单元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面貌,进而探讨它们的相互关系,并根据遗存反映的信息推测当地的生业方式及其发展状况,*后认为相似的考古学文化面貌是由相似的生存环境决定的,随生存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沈周与北京文官群体的交往,是关于沈周其人其艺研究中值得注意的现象。作为明中期文坛**并积级参与绘画品评的李东阳,是北京文官群体中具代表性的人物,且与沈周往来颇多。本文从李东阳对沈周绘画的鉴藏入手,结合存世绘画作品与文献记录,考察交往的建立与收藏途径、题跋与品评、鉴藏行为与沈周绘画的互动等细节,试图厘清以李东阳为代表的明中期北京文官群体对沈周及其绘画的态度。本文得出结论如下:沈周与北京文官群体的交往,有赖于苏州籍北京文官的促成,书画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媒介作用。沈周的绘画能够在更广阔的地域产生需求,与北京文官的持续关注和频繁的鉴藏活动相关。北京文官的鉴藏行为,曾对沈周的绘画产生影响,而沈周在绘画主题与风格上的选择,也积极地回应并参与到了北京文官的生活和文化空间之中。对元代有铭文铜权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和系统研究,可初步认为从元代早期(中统到大德年间)至元代晚期(至大到至正年间),铜权存在数量减少、重量递减的趋势,铭文体例也有所不同。经计算,元代一斤应折合约67.2克。元代监管铜权铸造、发行的机构有户部、总管府、留守司、市令司、宣课所等。对"南京皇甫"权的研究还有待深入。1年6~8月,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千松园遗址进行了一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现一个以大型房址为中心,周围分布小型房址,外围有壕沟环绕,壕沟外亦有中、小型房址的新乐上层文化环壕聚落址,碳十四数据表明,该聚落遗址的年代为公元前188年~前162年。河南博物院纸质文物吉鸿昌书法《双烈》横披由于历史和人为因素造成现文物本体存在多种病害。为了科学地保护该件文物,河南博物院文物保护技术研究中心本着文物保护修复的基本原则,以干预和限度保留历史信息,以传统保护与现代科技保护方法相结合,对该文物进行合理性的抢救保护。探寻早期夏文化,应从考古学文化研究入手。二里头文化与河南龙山文化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考古学文化,后者未进入文明时代,不是夏文化。"新砦期"当属二里头一期文化偏早阶段。将二里头文化的发展、影响与夏王朝早期历史结合起来看,二里头一期文化是早期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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