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说明
(1)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如果中文、英文为艺术化设计,需要说明正规写法。
(2)如果是英文与中文组合申请,该英文已有近似的申请在先,我们写说明时,可以与该中文联系起来,主要起识别作用的是中文,会提高英文的通过率。
(3)很多客户都喜欢加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后缀,例如,**光电,注册在LED灯上,一般而言是放弃“光电”专用权,但如果该商标**光电,注册在与光电无关的产品上,有些时候是放弃专用权也没有用,还有可能因为这二个字的不洽当,而驳回整个商标。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加这些后缀,先注册具有显著部分的文字,申请成功后,这些后缀可以加上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