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CE技术文件准备
I类设备的制造商应汇编并准备必要的技术文档,以证明其设备符合MDR附录 I要求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
制造商必须确保其设备符合MDR附录II和附录III中有关技术文档的要求。
为证明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技术文档应包括临床评估,标签,包装及使用说明等数据。
在此步骤中,制造商还应确定其设备是否是无菌(Is类),是否具有测量功能(Im类)或者是否可重复使用(Ir类)。如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将需要公告机构参与。
05 符合MDR10条
公司应根据该法规10条(制造商的义务)明其设备符合MDR。
06 欧盟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应根据MDR附录V,对其I类设备加贴CE标识发布符合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