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在注册地各自独立纳税。
区别于总分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03 节税建议
(1)将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分公司产生的亏损则可以在总公司进行弥补。
具体而言,可采用两种方式处置子公司,包括:
一是将子公司处置(清算或转让),母公司可将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损失计入发生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扣除;
二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按特殊性税务处理(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时,可由母公司弥补的子公司亏损的限额=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2)母子公司间进行关联方交易转移税负。
但该方式操作起来风险较大,尤其金税四期建立后,是税务稽查重点,需要证明具有商业实质。
一般就是母子公司间以走服务费,或买卖资产等关联交易方式,使税负多的一方多做可用于抵扣收入的成本费用,从而实现降低税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