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协议中需要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转让商标的费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并且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如有必要,转让人办理商标公证,公证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公证后付尾款可以拿到商标电子版使用资料,这个流程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将准备好的材料(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并缴纳转让费。
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进行审查。收到申请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可能要求提供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等资料,审查时间一般为6-8个月。
商标局核准后刊登公告,并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证明标签日期为商标转让生效日期,自公告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