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时代,拥有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已是大势所趋。著作权具有独创性的特征,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慧成果。美术类型的作品在众多版权分类里极具代表性,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对创造性的要求很高,美术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也更有必要。
我国对著作权采取自动保护原则。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登记不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必要条件。既然著作权不以登记为必要条件,那为何笔者在此还强调要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呢?
因为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采取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是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根据高院颁发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著作权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但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介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传播,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的困难。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良佳方法。同理,美术作品要想获得更加的保护,进行版权登记就是比较高效的方法。
那么,美术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重要性都有哪些呢?
一、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作者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这就涉及到作品转让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情况。实际过程中,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在与作者进行协商时,一般都会要求确认该作品的权属归出让人所有。为了交易的顺畅和安全,版权登记证书就非常有必要了。作品交易后将版权交易合同进行登记,有助于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对涉外版权贸易合同进行登记更有必要。
二、加强对著作权的行政保护。
作品版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为权利人在打击侵权时起到证据作用。著作权登记是对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第一步;第二步,各地版权局通过公布这些登记的作品,建立登记作品的信息查询系统,使潜在的作品购买者能够查询到这些登记信息;第三步,AI人工智能视觉比对技术的发展,使侵权无处遁形,当侵权发生时,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强大的行政力量打击侵权,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华科科技的AI智能视觉系统就能高效精准发现网络侵权,有效保障著作权人权宜。
尤其对于数字作品来说,进行作品版权登记显得更为必要,因为数码照片、插画绘画、网游动漫等一类的数字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极易获得和复制,从而使侵权变得更加容易。
三、为司法机关解决著作权争议提供初步证据。
我国《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当著作权人被侵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权利人时,版权登记证书可以起到初步证明作用。诚然,从现有版权登记流程可看出,作品登记申请提供的材料,各地版权局一般不会对著作权登记证书中所载明的作品的样本、作品创作、发表的时间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但申请登记的材料也需要符合形式要求,该作品才可予以登记。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法院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推定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就是真实权利人,这也是对作品登记法律效力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