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适用于工业用电子设备、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电动工具、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照明产品、家用及类似用途低压电器产品、电子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产品、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等设备,例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电吹风、烤箱、计算机、传真机、手机、、乐器、电钻、车床、电动车、电视游戏机、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限制标准: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检测方法: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限制物质及限制要求:
铅(Pb)限量要求0.1%;
镉(Cd)限量要求0.01%;
汞(Hg)限量要求0.1%;
六价铬(Cr6+)限量要求0.1%;
多溴联苯(PBB)限量要求0.1%;
多溴二苯醚(PBDE)限量要求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