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Q: 办理设立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3、网络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详细材料及要求以各区为准。)
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 经营者住所与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 应依照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对于常住、暂住及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使用身份证、居住证等载明的住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信息确定登记管辖。
注意事项:
1、填写《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经营场所”时,应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的,应当填报多个)
2、在申请书中作出承诺,需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签字。
3、申请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办理的话,有两种方法。
(1)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价格便宜、对实际地址有要求,需要你有真实的商铺地址。
(2)在网上找代办。如果您没有注册地址,认为注册公司浪费时间,则可以委托代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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