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中需要前置许可吗
近期有群众来信反映:按照政府规定,从事某些行业经营,需要办理有关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可是现实中,一些经营者在没有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什么也给其核发了营业执照?
应该说,群众反映的现象确实存在,这与我国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和行政许可制度有关。行政许可分前置性许可和非前置性许可。前置性许可是指:某一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所核发的证明文件,作为其他行政机关核发相应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例如:国务院发布的《所管理条例》规定,设立所(指向公众开放的、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厅、游艺等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对于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注册时,所经营单位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金融保险、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也需要办理前置许可。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只有四级: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的决定;三是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四是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临时性许可,期限1年)。可以设定前置性行政许可的,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