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系统功能检测和试验过程中,应对所有设备、配套装置、仪表及控制设备的数据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
1循环流量、过滤速率、循环周期、反冲洗强度;
2各种化学药剂溶液浓度、投加量;
3过滤设备过滤效果:进水浑浊度、出水浑浊度;吸附过滤器吸附效果:进水口氧化还原电位、出水口氧化还原电位;
4各类仪表读数;
5控制设备及水质监测系统工作状况;
6转动设备的运行工况、轴承温度、填料密封、振动、噪声、电动机电流电压等与设计和产品标牌的对比;
7臭氧发生器的工作参数:电压、电流、频率、气体通过能力、臭氧浓度;
8 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