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装饰品的使用开始普及,考古发现的仰韶文化装饰品十分丰富,坠饰作为其中一种,在所有出土的仰韶文化装饰品中数量较大。仰韶文化的坠饰多以石、陶、玉、绿松石、角、牙、蚌为材料,经切割、刮削、雕琢、钻孔、精磨及火烧制成。其中有的可单件直接戴挂,有的与珠、管等组合成各种串饰使用。装饰的部位从前额、耳、颈、胸,一直到腰,有些还作为臂饰。本文对仰韶文化遗址和墓葬出土的坠饰的发现及材质进行考古学考察,并尝试对其功能、制作工艺及渊源做初步探讨。至元十五年(1278年)忽必烈王朝在景德镇设置"浮梁磁局"—一个专为烧造瓷器的机构。根据实物和文献推断,浮梁磁局的设置很可能与当时元廷需要质纯的祭器有关,湖田窑烧造的"玉"字铭器,可能是浮梁磁局烧制的批制品。磁局的烧造活动不是长年累月都有,而是在朝廷"有命"的情况下才进行,磁局的窑场似乎不像明清御厂那样有专门独立的厂址,而是选择了有一定基础的民窑作为定点的窑场,当时有可能成为磁局窑场的大概是湖田窑和落马桥及珠山明御厂一带。元青花当是浮梁磁局的产物。"至正十一"年铭青花象耳瓶应为元政权开始瓦解情况下浮梁磁局的工匠为民间定烧的制品;景德镇其他窑场如曾家弄、戴家弄等窑址烧造的元青花瓷,可能是在元官窑影响下生产的产品。本文结合河南省安阳市民间艺术博物馆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当下非遗保护展示在综合类博物馆中展示位置日益靠前的普遍现象,论述民俗类博物馆在非遗保护、研究、收藏、尤其是展示中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6年7月,为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郑州大史学院考古系对新乡金灯寺墓群进行了发掘,发掘出1座隋代墓葬和23座宋代墓葬,为隋墓和宋墓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资料。湖北枝江市关庙山遗址大溪文化的25座房址全部是红烧土房子。其中,期晚段和第二期的房屋,墙壁、居住面及屋内设施是红烧土的,屋面用茅草覆盖,是"不完全"的红烧土房屋;第三期出现了红烧土屋面,才成为"完全"的红烧土房屋;第四期沿用红烧土屋面。从关庙山遗址来看,红烧土墙壁和居住面以及屋内设施肯定都是人工烧烤而成的。红烧土屋面是否人工烧烤所致,目前尚难断定。假定屋面也是人工烧烤的,应当采用二次烧烤法:次烧烤只局限于墙壁、居住面以及屋内设施;在屋内竖立木柱,覆盖屋顶,在屋顶上抹泥形成泥屋面即"泥背顶"之后,在"泥背顶"上进行第二次烧烤。世纪5年代以来,晋都新田遗址中多次发现祭祀坑,兽被解释为祭祀不同对象的遗迹。Zui近2年间,在北赵和羊舌晋侯墓地又相继发现类似的坑状堆积,并被看做是对晋侯进行祭祀的"墓祭"残留。通过对晋国祭祀坑的分析,并结合晋国史事,本文认为所有这些坑状堆积都是在不同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盟誓坑,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没有在墓地祭祀祖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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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楚居》篇公布之后引起了学界极大关注,这是因为该篇记载了楚族早期历史的状况,它为研究楚族早期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了新材料。经过学者的研究,许多问题都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本文在对《楚居》篇文本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论述《楚居》篇中记载的季连事迹,认为楚族起源于中原说的观点在目前来看是Zui为合理的。8年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滕家岗子遗址进行考古调查并发掘,采集了大量细石器,本文通过对其中几件典型石器的介绍及研究,认为它的年代应该和当年发掘的墓葬为同一时期,属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45年左右。文中对数字化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介绍,并回顾了过去2年中数字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纸质档案、文物数字化面临的挑战以及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臣谏簋铭文中的一些字,旧没有得到很好的释读,如"处于軝"后面一字,旧或误释作"从",或误释作""。本文根据不其簋、不其簋盖、引簋铭文等相关金文资料指出它应释作""而读为"同",意思是聚合,并讨论了甲骨文中与之用法相同的一些"同"字。"引又"下一字,或释作"(忘)",或认为是"闻"字之省,或释作"长",本文赞同Zui后一种意见。"灷",旧或读为"(媵)",或读为"告",或读为"朕",本文认为它可读作"遵"或"顺"、"训"。"灷皇辟侯"下一字,或释作"令",或释作"余",本文赞同前一种意见。"侯令"下一字,或释作"",或释作"!",本文赞同前一种意见,指出它仍是虚词。" "下一字,或认为是"服"字稍残,或释作" ",或隶作"",本文赞同Zui后一种意见,又根据铭文文义,指出它应该是一个虚词,并且讨论了金文中与之相关的一些内容。
洛阳周公庙始建于隋末,位于隋唐东都洛阳宫城应天门东侧,后代历经修缮。五贤祠位于周公庙旁边,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周公庙的补充和延伸。文中披露有关文献和近年出土的碑刻文物,见证了洛阳周公庙与五贤祠的兴废。骨器研究逐渐成为近年来考古学关注的课题。本文梳理近十年以来骨器研究的新成果,并着重对新石器和青铜时代的骨器研究进行归纳和分析。在新石器时代,无论是地域还是年代上,骨器制作的程序和方法均比较相似,片切割和磨制为主要加工手段,"因材作器"是这个时期骨器生产的显著特征。青铜锯的应用是青铜时代制骨手工业的技术性,极大地提高了骨器制作的效率,并对当时的生产关系产生重要影响。二里头遗址制骨所使用的铜质工具很可能是铜刀,而非铜锯。Zui早使用青铜锯的年代很可能不在夏代,而在商代早期,约公元前16年左右。青铜锯的使用和城市化的发展,为青铜时代制骨作坊的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生产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和市场条件。文人画历史悠久,传承有序,是Zui具传统书画意趣的形式之一,但主要局限在以宫廷、士大夫为核心的社会上层中流行。得益于白瓷的研制问世,元明清文人画通过和陶瓷的结合,大规模地走向民间社会大众,传播其审美观念和语言形式,从而提升了陶瓷的发展空间,也为文人画的广泛传播提供了渠道。
佛教造像中所表现的供养人像不仅是制作和礼拜佛像的佛教信徒的形象,作为皇帝的臣民、国家和社会的一员,也是他们想确立自我存在的一个形象。本文阐述了佛教造像这一宗教活动是被利用为向统治者和社会表达意志的一个"场所",供养人像的一个主要功能即是其表现手段。现存佛像当中并非都是地区精作品,也存在很多地方和民间制作的拙劣作品。这些作品从美术史的角度评价较低,但实际上,作为向国家和社会传递意愿的一个纪念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在佛教美术研究当中不能只从美术史的角度去研究,也有必要从社会史的角度去研究。南阳市卧龙岗武侯祠,馆藏历代碑刻4余通,匾额楹联17多副,数量居全国现存武侯祠之首。于右任先生先后为南阳卧龙岗武侯祠手书匾额、对联等六副,现存五副。每个朝代的衣冠之制,不权力的象征,事关的合法性与皇权的神圣性。古代帝王在自己的冕服上所寄注的思想、意志、情感一览无余。古代羽翎作为冠冕佩饰,一般是帽后飘摆。据目前所见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羽翎作为配饰刚开始固有其等级象征意义,但未成定制。汉代文献记载,从战国时代赵武灵王到秦汉皇帝,皆有将羽毛赐予武将作帽盔装饰以示英武之举。北朝时期出现了用山雉尾条装饰头盔的情况。元明之际朝鲜的李朝流行的汉语教科书中也出现了鸬鹚羽毛制成翎子以做装饰的记载。到了明代,官服冠冕始缀天鹅翎。清初的文献记载从侧面证明羽翎佐饰冠冕的观念仍存在。清代羽翎作为冠冕佩饰,带有深深的萨满文化烙印。在古代经学礼制构建视野中,冕制流变始终重视"义本礼经",这也是清朝正统意识和新政心态的重要体现。其冕服制度设计深受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服制经验和制度创建程式的影响。花翎作为官服配饰也体现着奖惩的示范意义,有着重要的制度规范导向。商代舌族曾是一个在、经济、军事上占有相当地位的国族,但由于种种原因,至西周中期以后传世文献基本不见此族的任何记载。近年来,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河南荣阳小胡村商代舌族墓地的发现,使商代舌族的地理分布及其它历史问题得以解决。在商代,舌族属贵族,主要分布于荥阳与郑州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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