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管理和维护
17.1 一 般 规 定
17.1.1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有卫生防疫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等出具的开放使用认可
证明。管理操作人员应有培训上岗合格证。
17.1.2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水质,应符合本规程3.1.1 条和3.1.3 条的规定。
17.1.3 游泳和游乐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明。
17.1.4 教育游泳人员入池游泳或游乐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泳前应使用卫生间和淋浴;
2 应按洗净设施的顺序逐一通过,不得跳越通过;
3 严禁在池内使用肥皂、香波和合成洗涤剂。
17.1.5 应定期检查加热器和管道内军团菌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