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郑州市经开区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销售管理工作程序参考2024年
办理郑州市经开区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销售管理工作程序参考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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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建立医疗器械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程序,使销售工作有有条不紊,提升销售业绩,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39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54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3年第153号),2024年7月1日实施》等法规,特制订本程序。
二、 范围
适用所有医疗器械的销售管理。
三、 职责
综合业务部经理、销售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 工作程序
4.1合法的销售单位: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本身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否则不能从事医疗器械销售活动,网络销售应取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4.2合法客户的选择: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合法的客户,一是合法的医疗单位,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二是合法的经营企业,包括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即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及《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否则即是非法客户。
4.3按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经营企业销售医疗器械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4.4制订销售计划:根据综合业务部提供的信息及各业务网点的需求情况,综合业务部制定年、季度、月份销售计划,及回款计划。
4.4.1经济合同的管理
4.4.1.1业务都要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合同文本要规范,内容详尽。
4.4.1.2业务人员签约前,必须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和资信状况;签约人员必须拥有“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4.1.3业务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并将有关合同事宜向销售经理汇报确定无误后,方可办理手续,执行合同。
4.4.1.4签订的合同,必须认真执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签约人应查清原因,至少经综合业务部经理核准后,与对方协议,不得单方变更,废止或解除合同。
4.4.1.5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或违约现象,应严格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解决,主管签约人员应及时解决,否则应追宄责任人的责任。
4.4.1.6合同执行终了,文本由综合业务部合同管理人员存档。
4.4.2发货程序
4.4.2.1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后,填写公司成发货申请单,内容为: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品名、规格、件数、单位、数量、单价、申请人、回款方式、回款期限、审核人。获得综合业务部经理批准后交由综合业务部内勤开据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内容为:购货单位、名称、地址、分拨单号、结算方式、签合同人、审核人、提货人、制表人。
4.4.2.2对于没有合同或成品调出单的,销售内勤一律不予开票,开票时,严格检查合同或成品调出单填写的价格。收货单位等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如价格过低或发货去向不详细的不予开票。
4.4.2.3销售人员持产品送货通知单去仓库提货,仓库库管员根据公司仓储管理制度中成品的发放管理规定发货。
4.4.2.4销售内勤要严格管理账目,日清月结,严格填写销售记录及销售台帐。业务员的回款日期记清,每月与财务部核对一次。如帐目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销售经理。有关报表每月向总经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