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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中的未成年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是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受众群体,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广播电视行业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申请过程中,未成年保护措施是审批部门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以下是对该措施的详细阐述:
保护原则
内容适宜性:确保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避免出现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元素,以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时间管理:合理安排节目播出时间,避免在未成年人集中观看的时段播放不适宜的内容。
广告规范:严格控制节目中的广告插入,避免过度商业化对未成年人产生误导。
具体措施
内容审核:建立严格的节目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节目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家长指导:在节目播出前提供家长指导信息,帮助家长了解节目内容,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观看。
教育引导:在节目中融入教育元素,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申请要求
在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时,制作单位应提交详细的未成年保护措施方案,包括内容审核流程、家长指导信息、教育引导计划等。还需承诺在节目制作和播出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