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注销流程:
1、申请:到工商局填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加盖公章。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国税和地税),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材料。
2、受理:工商局自收到上述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准予备案的当场发给《准予注销通知单》;不准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逾期不告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3、公告:在市级报纸上发布终止公告(45日)。
4、缴销发票、印章:持《准许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向原发票发售单位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及未用完空白发票一张,到指定地点缴销空白发票和剩余发票各一份。
5、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准许通知书》注明的事项由股东或者有关人员向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更换法人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明书》、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样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准许通知单》注明的事项由股东或者有关人员向的住所地工商所办理迁移登记手续。(注)
二、郑州如何进行简易注销: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简易注销:
(1)有限责任符合有限清算条件;
(2)股份有限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3)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