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键生产控制系统(三级及以上)
1. 电力企业的生产控制系统,如能量管理系统(EMS)、配电管理系统(DMS)等通常应不低于三级等保。这些系统直接关系到电力的生产、传输和分配,一旦遭到破坏,可能会导致大面积停电,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2. 管理信息系统(二级或三级)
1. 电力企业的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可根据系统的重要性和数据敏感程度定为二级或三级等保。如果这些系统存储了大量的企业敏感信息,如财务数据、人事数据、战略规划等,且系统故障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可能需要定为三级。
3. 电力营销系统(二级或三级)
1. 电力营销系统涉及用户信息、电费计量和收取等功能。如果系统包含大量用户隐私信息(如用户身份、用电习惯等)并且与财务交易密切相关,其安全等级可能需要达到三级。如果系统功能相对简单,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量较小,可考虑二级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