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企业37号文件备案登记——全流程加急代办
一、37号文备案登记的适用场景
境外持股合规性
境内自然人(如企业创始人、股东、ESOP员工)需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持有股权,必须办理37号文登记,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上市障碍。
返程投资合规性
境外融资资金需通过返程投资(如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进入境内时,需完成37号文登记以确保资金合法回流。
二、需办理登记的主体
境内居民个人
中国籍自然人(无境外yongjiu居留权或双重身份)。
境内企业创始人、中国籍股东、参与股权激励(ESOP)已行权员工。
特殊目的公司(SPV)股东
若SPV股东为上述境内居民个人,需登记。
三、备案登记流程(郑州适用)
前期准备
设立境内权益公司:境内自然人需先成立境内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境外投资的基础。
规划架构:设计红筹/VIE架构,明确SPV设立路径及境外融资计划。
提交材料至厦门外汇局或指定银行
材料清单:
境内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股权证书、公司章程;
SPV注册文件(如BVI公司注册证书、股东名册);
境外投融资商业计划书(说明资金用途及合规性);
书面申请与承诺函(承诺材料真实性)。
办理地点:
若以境内资产出资,向郑州企业资产所在地银行提交申请;
若以境外资产出资,向郑州户籍所在地银行提交申请。
外汇局审核与登记
审核周期通常为1-2周,通过后颁发《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后续操作
设立WFOE:完成37号文登记后,注册外商独资企业(WFOE),作为境外资金返程通道。
境外融资:SPV完成融资后,资金需通过合规渠道调回境内使用。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需在设立WFOE或境内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前完成登记,否则资金往来可能违规。
变更与注销
SPV股权结构、境内企业信息变更时,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境内居民不再持有SPV权益时,需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