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总数的定义是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h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细菌总数是用来评价水质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卫生指标,其检测值越高,则说明水质被污染程度越高。
以下是水质中菌落总数的检测方法--平皿计数法
1.仪器与试剂
高压蒸汽灭菌锅、培养箱、超净工作台、培养基(营养琼脂)
2.操作步骤
(1)把所有待用品(1ml刻度吸管、平皿、三角瓶、培养基、生理盐水等)包扎好,放入高压蒸汽灭菌锅内,经103.43kPa(121℃,15lb)灭菌20min。
(2)灭菌完毕后,通过传送窗口,把所用品放置于无菌室的超净工作台上,平摊开来。(无菌室需提前开启紫外灯进行灭菌1h,关闭紫外灯后至少1h后方可进入)
(3)在平皿底部做好样品标识。
(4)在超净工作台上,酒精灯旁,用1ml的刻度吸管吸取1ml的试样,注入至装有9ml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10稀释液。同理,用一支1ml刻度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至装有9ml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此溶液变成1:100稀释液。
(5)分别用3支干净的1ml刻度吸管移取原试样、1:10稀释液、1:100稀释液1ml于平皿内。(每个稀释梯度都做至少一个平行样)
(6)移取15ml45℃左右的培养基注入至平皿中,并立即左右平旋平皿,使得试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做一组空白对照(未加试样,只有培养基)
(7)待培养基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得带有标识的底面向上,放置于36℃±1℃的培养箱内连续培养48h。
(8)培养48h后,记录个平皿中的菌落数,求出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必要时可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
(9)实测值得报告方法
①平均菌落数在30~300间的,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②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
③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④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以按稀释度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⑤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应以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⑥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均无菌落生长,则以未检出报告之。
⑦如果所有平板上都菌落密布,不要用“多不可计”报告,而应在稀释度大的平板上,任意数其中2个平板1cm2中的菌落数,除2求出每平方厘米内平均菌落数,乘以皿底面积63.6cm2,再乘其稀释倍数作报告。
⑧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
水质检测:生活饮用水、瓶装饮用纯净水、饮用净水、地下水、天然矿泉水、饮用水化学剂、瓶(桶)装饮用水、分析实验室用水、工业锅炉水、锅炉用水和冷却水、火力发电厂蒸汽水、农田灌溉水、渔业用水、地表水、淡水养殖用水、海水养殖用水、畜禽饮用水、畜禽产品加工用水、电子级水、海水、降水等。
工业废水检测:造纸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农,废水、冶金废水、炼油废水、锅炉废水、工业用水、试验用水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渔业水质标准 GB 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
废水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为应对饮用水水质的检测需求,华谨水质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建立了优异的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具体如下:
1、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做全检,106项检测。
2、按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做全检,54项检测。
3、按饮用天然山泉水DBS 44/001-2011做全检,水源水根据附录A,成品水根据标准表1至表3内容。
4、按饮用纯净水GB 17323或GB 17324做全检,23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