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更新:2022-06-03 08:00 编号:13536021 发布IP:1.194.16.238 浏览:28次- 发布企业
- 河南峰企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铺
- 认证
- 资质核验: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入驻顺企:第6年主体名称:河南峰企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10105MA465LB55M
- 报价
- 请来电询价
- 郑州
- 1
- 郑州
- 1
- 郑州
- 1
- 关键词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郑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所在地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2号瀚海海尚C座1016室(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13938247148
- 手机
- 13938247148
- 联系人
- 陈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 请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当地药监局审核颁发。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作出具体规定,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制定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开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并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填写《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一)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并掌握
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的规定。质量负责人不得
兼任生产负责人;
(二)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当与所生产产品
的要求相适应;
(三)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
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企业应当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并具备与所生产品种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能力;
(五)企业应当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
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不少于两名;
(二)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申请表》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质证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证明文件;
(四)企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
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和岗位;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五)拟生产产品范围、品种和相关产品简介;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七)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八)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
(九)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 | 田向磊 |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主营产品 | ICP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会展服务。 | ||
公司简介 | 河南峰企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有代企业登记资格的“权威企业服务机构”,专业致力于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记账、增值电信许可证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申请、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办理等业务。与工商税务部门始终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大家提供大的便利、专业的服务, ... |
- 纳税人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答: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022-06-03
-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应用在哪些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近年... 2022-06-03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5月份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税费征管事项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近期,我省第三税务分局、郑州市、开封、许昌、平顶山、鹤壁、... 2022-06-03
- 出口企业纳税信用修复后,是否可以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 2022-06-03
-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的增... 202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