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现在的注册资本金都是认缴制,没有规定注资日 期。在企业没有完全注资前,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费 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专家回复】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 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 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 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描述】
现在的注册资本金都是认缴制,没有规定注资日 期。在企业没有完全注资前,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费 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专家回复】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 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 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 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定代表人 | 王小苗 |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主营产品 | 郑州公司注册,郑州代理记账,国家局名称核准,研究院注册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