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凡是经营这些类别的文化产品必须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简称:文网文证、网文证等)。
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影视短视频。
申请的类别有
1、音乐娱乐产品
2、APP产品
3、演出剧(节)目
4、艺术品
5、动漫产品
6、展览、比赛活动
7、网络表演(直播、电商直播、商贸直播、财经直播、体育直播】)
申请条件:
1、内资(股东不能有外资);
2、经营范围内需要有: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3、要有app或者网站产品;
4、计算机人员(全国各地区人数要求不同)。
三、审批机构:各省、市、文化局(文化厅)。
四、审批时间: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