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特种作业人员具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