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先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中填填报申请信息,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申报材料齐备后点击“上报”,5个工作日内网上受理后,可自行打印受理凭证,申请人无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原件,我厅将直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2.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4.准予许可的,企业可选择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市(州)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所需手续见通告领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