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施工与质量验收
13.1一般规定
13.1.1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施工程施工现场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完善的实施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2安装承包商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有对游泳池循环水净化系统进行深化设计的能力,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
3施工安装应按批准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标准进行,设计修改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
4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批准;
5工程安装应负责游泳池专用设备、配套设施、管道集成等安装施工和全套技术服务,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13.1.2工程安装施工前应具如下条件:
1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齐全并经过图纸会审,设计单位进行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要求明确;
2施工机具配备齐全、施工人员已经过技术培训,能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3施工材料堆放地、设备和附件贮存库房以及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均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13.1.3游泳池池水净化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附件、管材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均应附有生产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及产品安装说明书。如为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