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司注销有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简易注销流程
自我评估与准备: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即领执照后未开展业务、无债权债务、不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收集并准备相关材料。
公示公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注销原因、公示期限等信息,公示期通常为 20 个自然日。
等待公示期结束:若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步;若有异议,则需按常规注销流程处理。
提交注销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提交。
审核与办结:市场监管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注销程序。
一般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并成立清算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
清理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全面清查公司财产、债权和债务,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不少于45 天。
税务清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完成税务审计,缴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获取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财产分配与处置:根据法律规定和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或处置,编制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确认。
提交注销申请:准备齐全的注销材料,包括清算报告、完税证明、股东会决议等,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完成注销登记: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办理公章、银行账户、社保、公积金等其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