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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春1号’紫荆树维权首战告捷

更新:2023-02-17 10:56 发布者IP:139.215.135.209 浏览: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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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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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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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10105271730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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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权;维权;四季春1号;四季春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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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2号楼2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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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字儿越少,事儿越大”系列:许昌市辖区某侵犯‘四季春1号’植物新品种权苗圃近日被法院处罚:赔款几十万,砍树近千棵!


秋季正是卖树的好时节,但这家苗圃却恰恰相反,代替挖树机的竟然是电锯。辛辛苦苦养大的苗子,为什么说砍就砍了?答案是:侵犯‘四季春1号’新品种权的苗子,必须砍!

案件详情:

被侵权新品种:‘四季春1号’紫荆树新品种所有权人: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维权周期:1年侵权单位性质:个人苗圃侵权规格及数量:10-12公分工程苗900余株维权结果:侵权方将全部侵权苗木伐除并销毁,同时赔偿新品种所有权人58万元案件经过:

许昌市辖区某苗圃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私自繁殖‘四季春1号’紫荆树苗木,构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2018年5月,四季春园林委托律师对侵权苗圃进行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侵权苗圃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私自繁殖‘四季春1号’紫荆树工程苗900余株,证据确凿,侵权行为属实。

侵权苗圃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态度诚恳。经法院调解,侵权苗圃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侵权苗木全部销毁,同时赔偿四季春园林58万元。

2019年10月27日,侵权苗圃已执行法院调解,将侵权‘四季春1号’的苗木全部伐除,赔偿款也已部分到账。

案件评析:

1、当下,苗木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依然比较薄弱,不少从业者错误地认为对任何苗木品种的扩繁都是顺理成章的,对相关法律和条例缺乏认识,常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并非个人侵权就能逃脱法律制裁,侵权行为一经认定,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砍树罚款没商量。

2、本案的成功是苗木行业新品种权保护之路上的又一个里程碑,普法势在必行。保障创新者的利益,打击侵权行为,行业才能更加规范,更好更快发展。

3、将来,新品种侵权行为必然会像“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通过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在整个行业内形成一股正气。

4、四季春园林的新品种维权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是要规范市场,警示业界。

5、四季春园林通过以下方式防范侵权行为及品种泛滥:一是不对外出售种苗,只出售6公分以上工程苗,杜绝新品种繁殖材料在苗圃间流转;二是加强新品种的宣传推广,明确新品种与原种的显著区别,使得新品种的特点能够深入人心,具有广泛的知名度;三是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成立专业的维权团队,广泛收集信息,对侵权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四是成立新品种产业联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区域影响力,联盟成员共同维权,确保新品种的更好发展;五是维持新品种苗木产品的高质量、高价值,使侵权处罚力度大,维权动力足;六是每株出圃苗木都有专门的防伪二维码树牌,没有树牌却以‘四季春1号’的名义栽植或出售苗木的苗圃或施工单位,都将被维权团队追责。

6、对于新品种权保护及新品种侵权行为的防范,需要全社会全行业共同努力,需要媒体与新品种所有人通力配合,需要广大从业者知法守法,尊重所有权人的科技成果,遵守行业规则,为新品种研发及科技创新提供一片健康的沃土,要保障创新者的权益,严厉打击盗版、偷窃、造假等行为,肃清污浊之气,规范园林市场。

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侵权行为:

1、偷接穗:冒着被打被拘留的风险去偷新品种接穗,因见不得光而心惊胆战。

2、繁殖:只有接穗却没有合适砧木,缺少专业的繁殖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品相差、易风折,还有很多“四不像”。

3、交易:“千辛万苦”、藏着掖着把苗木养大后发现,品牌时代,有买的也不敢卖,刚大着胆子吆喝两声,法院传票就到了。

4、处罚:刚开始还理直气壮,后来才深刻忏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五六年时光稍纵即逝,栽点儿什么不好非要侵权栽‘四季春1号’,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赔了现金又砍树。

借由此案来警醒业界:植物新品种权是国家法律赋予所有权人的有效权力,打击侵权行为人人有责。有侵权念头的要尽快扼杀,切勿知法犯法,已经侵权的须尽快、主动与所有权人联系,亡羊补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划重点:未经四季春园林许可,所有买卖‘四季春1号’、打着‘四季春1号’的名号实际销售巨紫荆或紫荆的、侵权繁殖‘四季春1号’以其他名称宣传出售的、要求栽植‘四季春1号’实际却用其他苗木顶替的,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拓展阅读:看国家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就知道苗木行业的未来在哪里了。

所有侵犯新品种权的行为,势必严打,绝不姑息!

切记:新品种侵权是要“砍头”的!

四季春园林呼吁广大业内人士,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凡发现侵权‘四季春1号’行为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的,四季春园林承诺在维权成功后给予丰厚奖励!


所属分类:中国农业网 / 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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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林
注册资本106000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主营产品‘四季春1号’紫荆树、紫叶加拿大紫荆等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可承揽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可承揽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荒地复垦整理。
公司简介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春园林)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金10.6亿元,是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国家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河南省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全国紫荆属植物新品种研发领军企业。四季春园林的主营业务涵盖科技研发、花木生产及园林工程三大版块,拥有集植物新品种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养护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为客户在城市景观建设与项目提质升级等方面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四季春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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