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动四驱装甲车出售工厂步兵战车的乘员一般为车长、驾驶员和炮手等3人,载员为1个班,共6~8人,战斗全重,轻型的为13~15t,重型的为22~30t。车内布置大都是驾驶舱和动力舱在前,战斗舱居中,载员舱在后 。车体采用均质钢装甲或铝装甲焊接而成,并有射击孔,便于乘载的步兵从车内射击,以利于乘车战斗。车后有跳板式或侧开式大门,步兵上、下车既迅速又隐蔽。炮塔有单人和双人两种。采用单人炮塔的有中国的86式和苏联的БМП-1等,由于车长位于车体前部,观察受到影响。采用双人炮塔的有联邦德国的黄鼠狼、美国的M2和苏联的БМП-2等,由于车长的位置在炮塔内,故观察条件较好,并能超越炮手操纵武器射击。步兵战车也可根据需要选配不同武器的炮塔。
车载武器由火炮、反坦克导弹和并列武器等组成, 和步兵携带的各种轻便武器一起,构成一个既能对付地面目标,又能对付低空目标,既能对付软目标,又能对付硬目标的远、中、近程相结合的火力配系。
火炮为主要的车载武器,多系20~30mm的机关炮。 70年代装备的以口径20mm的居多,如联邦德国的黄鼠狼、法国的AMX-10P、南斯拉夫的M980和南非的獾式20等。为了增强步兵战车的火力,80年代装备的火炮一般为25~30mm口径,采用25mm的有美国的M2、LAV-25、瑞士的旋风改进型。中国与英国合作研制的NVH1和与美国合作研制的NFV-1也是采用25mm机关炮。上述机关炮均能高平两用,俯角范围为-5°~-15°,仰角范围为+45°~+75° ,用以对付轻型装甲车辆、武装直升机和步兵反坦克武器,有效射程为2000m左右。配用的弹种有榴弹和穿甲弹,一般采用单向或双向单路供弹,采用双向单路供弹目的在于根据目标威胁的程度不同,能迅速更换弹种。 除机关炮外,也有少数步兵战车采用低压滑膛炮,口径为73mm,这种火炮较轻,但射程较近,仰角亦小,难以对付低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