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清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泳池水体循环处理设备、游泳池水处理设备、
游泳馆水处理设备、游泳池水净化设备、游泳池水体过滤机、游泳池水过滤器、
泳池无阀精滤处理设备、景观水处理设备、景观鱼池水处理设备,
免费提供前期的设计图纸、设计方案。提供一体化游泳池水处理设备。
郑州华清从事泳池水处理多年,欢迎来电咨询。
7.3 加热设备
7.3.1加热设备应根据热源条件、耗热量、使用要求、卫生及运行管理等因素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换热效果好、效率高、节能、体积小、重量轻等特点;
2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操作灵活、维护保养方便;
3 材质应耐氯等化学药剂的腐蚀。
7.3.2加热设备的容量应根据本规程第7.2.2条和第7.2.3条的规定,并结合游泳池所需热量等因素计算确定。
7.3.3加热设备的形式应根据下列规定选用:
1热源为高温热水或蒸汽时,宜选用不锈钢材质换热器;
2采用自备热源时,宜采用直接加热的燃气、燃油、燃煤等燃料的热水机组(锅炉)及热泵;
3小型游泳池及电力供应充沛的地区可采用电热水器(炉);
4采用太阳能为热源时,可采用光滑材质或非光滑材质集热器。
7.3.4游泳池循环水量采用分流量加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被加热的水量不应小于全部池水循环水量的25%;
2被加热水的出水温度不宜超过40℃;
3加热设备宜采用被加热水侧阻力损失小于0.02MPa的换热设备;
4应设置被加热水与加热水的压力平衡装置;
5每台加热或换热设备均应设置可调温度自控阀,且自动温控阀的可调幅度不宜大于±1.0℃。
7.3.5加热设备的进水管口与出水管口的水温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Th——加热设备进水管口与出水管口的水温差(℃);
Qs——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的热量(kJ/h),应按本规程第7.2.2条确定;
Qt——游泳池的水面、池底、池壁、管道和设备传导损失的热量(kJ/L),应按本规程第7.2.3条确定;
Qb——游泳池补充新鲜水加热所需的热量(kJ/h);
C——水的比热容[kJ/(kg·℃)]
ρ——池水的密度(kg/L);
q r——通过水加热设备的循环水量(m3/h),采用分流量加热时按本规程第7.3.4条第1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