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颈巨龙
在1909年,德国古生物学家沃纳·詹尼斯(Werner Janensch)在德属东非(现今的坦桑尼亚)林迪市附近发现蜥脚类恐龙的标本,包括5副部分骨骼,其中有至少3个头颅骨及一些四肢骨头。在1914年 ,沃纳·詹尼斯将这些标本归类于腕龙属的一个新种,并命名为布氏腕龙(B.brancai)。高胸腕龙、布氏腕龙被估计生存于侏罗纪晚期的相近时代。两者的外表类似,但高胸腕龙比较原始、四肢较短,布氏腕龙的颅骨鼻腔较高、口鼻部较短。
在1988年,葛瑞格利·保罗(Gregory S. Paul)发现非洲的布氏腕龙
与北美洲的高胸腕龙有显著的不同,尤其是身体脊椎的比例,以及高胸腕龙的体型较纤细。保罗于是将非洲的腕龙化石,建立为一个亚属,布氏腕龙(长颈巨龙)“B.(Giraffatitan) brancai” 。在1991年,乔治·奥利舍夫斯基(GeorgeOlshevsky)认为这些不同处足以建立为新属,于是将布氏腕龙独立为长颈巨龙(Giraffatitan)。
自从长颈巨龙被命名以来,古生物学界普遍不接受腕龙、长颈巨龙是两个属的分类法。除了保罗与奥利舍夫斯基的研究以外,很少出现在科学文献中。在2009年,MichaelTaylor公布一项详细的高胸腕龙 、长颈巨龙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的体型、外形、身体比例、颅骨形状有显著的不同,长颈巨龙是个有效的独立属,不属于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