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 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 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 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 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 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 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 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 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法定代表人 | 王小苗 |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主营产品 | 郑州公司注册,郑州代理记账,国家局名称核准,研究院注册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