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环境卫生保持
14.4.1游泳池经营者应要求游泳人员有健康合格证,并应教育游泳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1应在游泳前及游泳后使用卫生间和淋浴;
2应按洗净设施的顺序逐一通过,不得跳跃或绕道通过;
3 不得在游泳池岸边食用食品;
4 严禁在游泳池内使用肥皂、香波和合成洗涤液。
14.4.2游泳池经营者应科学规划不同使用人员的场次,并合理安排每日开放场次及每场开放时间,应做到分场限时,应严格控制游泳人数。
14.4.3游泳池经营者每场应以自来水对游泳池岸进行冲水刷洗一次,且冲洗排水不得排入游泳池内。
14.4.4游泳池经营者每2~3d应以专用的吸污机或清洁工具对池底积污清洁一次。高沿游泳池应每3d对气水交界面清洁一次,视污染程度齐沿游泳池池壁应至少每14d清洁一次。
14.4.5设有移动分隔墙及升降式池底的游泳池,游泳池经营者应每月对移动池岸表面和两侧、升降池底板的表面和背面以及泳道线等刷洗一次。
14.4.6浸脚消毒池和通道、强制淋浴集水坑和通道及两侧墙壁等部位,游泳池经营者应每个开放场次结束后清洁刷洗一次,并应重新注入消毒液。
14.4.7游泳池的溢流回水槽、溢流槽、池底回水口等的底面、壁面及格栅盖板的上下两面,游泳池经营者应至少每7d清洁刷洗一次。
14.4.8平衡水池或均衡水池宜每半年泄空并清除池底沉积污物后,用含有10mg/L氯消毒剂的水溶液刷洗池子内表面一次。